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

[转贴] 关于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

在淘宝上偶然发现有卖天鹅肉的http://item.taobao.com/auction/item_detail-0db1-850c421d9bf7c7a05f0e2d04da66338d.jhtml
后来一查,原来还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




再查http://www.tzagri.gov.cn/nmzy/01090301.htm我们江苏也有,还可以申请
市林业站答复:
  1、申请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,可以申请《经营许可证》:
  (1)野生动物来源合法;
  (2)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;
  (3)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;
  (4)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年经营额8万元以上。
  2、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向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“江苏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申请表”,并注明经营利用的种类、品种、数量和获得的方式、渠道等内容。
  凡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,由省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;凡经营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,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,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;凡经营利用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,由同级县、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,并逐级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  3、取得《经营许可证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,都必须按照批准经营的种类、品种、数量进行经营利用活动。需变更种类、品种、数量的,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、报批。需要终止经营利用活动的,应在二个月内到原批准机关输终止手续,并交回原《经营许可证》。
  4、具体事宜请向市林业站咨询。


江苏省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申请表

单位名称

法人代表

单位地址

联系电话

经济性质

年经营金额

申请日期

经营利用方式

经营利用范围

        

县市林业主管部门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      

         

省林业主管部门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      







结果是http://www.hnsc.com.cn/news/2007/08/17/208345.html

新闻日期: 2007年08月17日

   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-河南商报报道:(记者肖海丽实习生李政)郑州一商行,拿到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,就敢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鸳鸯卖做盘中餐。

  昨日,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、林场派出所、果树研究所派出所联合行动,在郑州市纬三路生活服务中心的冷冻库,查获170多只野生动物尸体。

  大雁12只、刺猬9只、长花尾野山鸡100只、黄羊1只、鸳鸯16只……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娄灵文说,“数量这么大、种类这么多,少见。”

  娄灵文说,这家商行有《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》,可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,但野外捕捉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在许可范围。

  郑州果树研究所派出所的耿春林说,由于情节严重,除没收实物、重罚外,经营者的“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”也被收回。另外,还将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,具体如何处理要等专业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判断。

  根据规定,非法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只以上(包括4只),可构成刑事案。特别重大案件,可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,重大案件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,一般案件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耿春林说,这些野生动物通常是从县、乡收购上来,主要卖给市区的酒店、餐厅。在该公司超范围经营的野生动物中,猫头鹰每只500元,大雁90~120元/只,鸳鸯、野鸭则是7元/斤。饭店、酒店等经营单位购买野生动物,一旦被查处,也将承担责任。

  这些野生动物原本都要上餐桌

  商报实习生王欢/摄




再查资料,发现在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有关法规中,都没有对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作出规定。因此目前所见到的所谓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,都是地方颁发的。

比如:
http://www.mmimm.com/qyzlzm/dzha888_24575.jpg
dzha888_24575.jpg
2010-2-8 11:59



比如2
http://image.baidu.com/i?ct=503316480&z=0&tn=baiduimagedetail&word=%BD%AD%CB%D5+%D2%B0%C9%FA%B6%AF%CE%EF+%BE%AD%D3%AA+%D0%ED%BF%C9%D6%A4&in=25417&cl=2&lm=-1&pn=32&rn=1&di=4098622112&ln=1880&fr=&ic=0&s=0#pn32
200993221939847.jpg
2010-2-8 11:59
作为一个鸟人去生活
经营户经营的野生动物有一种可能是合法的,那就是野生动物已经可以人工繁殖及养殖。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,他应该是违法的。
五柳先生本在山,偶然为客落人间。
秋来见月多归思,自起开笼放白鹇。
但是怎么区分呢?我觉得,这种证的名称定义就有问题,动物制品的野生非野生不应该按种类分而应该按照来源分。所以,根本不应存在什么合法的野生动物经营,也就不应该去颁发什么“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”。其实,既然生猪可以做到来源追踪,对于这类所谓驯化养殖的动物也一样可以做到来源追踪,即便不考虑野保问题,从预防禽流感、口蹄疫之类疾病的角度,这类人工养殖的动物也应该要注射疫苗的。
有学说认为中国南部是多数全球性流感的主要策源地,除此之外中国也已经吃出过SARS了。我觉得,对食用野生半野生动物的管制不应只局限在野保领域,还应该提高到防疫高度来进行。
3# sparker
你说得也许没错,名称确实不妥,象第一个卖天鹅肉的,我仔细看了一下,在它的详细资料中所阐述的是人工养殖的天鹅,不是野生;第二个我没有仔细看,不好说。
五柳先生本在山,偶然为客落人间。
秋来见月多归思,自起开笼放白鹇。
还有一种叫做《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》,如果只是人工驯养繁殖帮助野生动物繁衍后代,这倒是可以的。

但是《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》就等于默许将野生动物作为商品来交易,不管是人工养殖还是野外捕捉,都不应该;难道我们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只是为了交易,为了食用???
作为一个鸟人去生活
国家林业局在2003年曾经发布过一个《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》,名单上公布了可以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,其中有一部分动物只能作为观赏使用。只供观赏使用的主要是鹦形目、雀形目的动物。
心无物欲,即是秋空霁海;坐有琴书,但成石室丹丘。http://dtlyzx.5d6d.com
看了看,这个许可证真是有问题!
有些事情真有点看不懂
一边做着不要买卖的公益事业 一边干着许可经营的勾当!!
鸟!生境!心境!
这些确实是很严重的问题 希望政府重视
野生动物第一 照片第二
返回列表

江苏野鸟会 xici